入会指南
了解入会条件、流程与会员服务。
一、入会条件
根据《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每个会员单位只能选派1人作为该单位的代表。
二、入会程序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1名以上会员介绍;
(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专业领域资质;
(四)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由理事会授权的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服务的优先权;
(四)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会员退会应书面通
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确认,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1年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六、会员处分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七条规定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通报批评;
(二)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三)除名。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的会员权利、义务自行终止,并向会员公告。
会员对自动丧失会员资格、被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理事会、监事会提出申诉,必要时由理事会、监事会提交会员大会审议,申诉或者审议期间不影响决定效力。
七、会员管理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本会置备完整的会员名册,保存会员变化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向会员公告。
八、入会相关手续
(一)申请
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二)受理
1.秘书处审核,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2.按本会管理办法办理入会登记。
3.秘书处向已批准会员发入会通知。
(三)入会
1. 交纳会费。
2. 颁发证书。
九、单位会员服务细则
(一)会员单位
1、会费:6000元/年。
2、服务标准:
(1)获得单位会员资格,颁发会员证书。
(2)优先参加行业内的专业职称和专业执业(上岗证)的培训和评定工作。
(3)根据会员企业的业绩和评定标准,条件合格的会员企业,可被本协会推荐上报参加年度行业《市优企业和企业家》(即双优评比)评选活动。
(4)为会员企业和业内企业的技术整合、产品研发、市场策划、市场开拓等技术咨询活动,提供有效行业指导及帮助。
(5)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优先刊登会员企业人员的论文及信息报道。
(7)利用本会的各种会议、微信公众号、网站等为会员企业提供优惠或免费的企业宣传。
(8)配合会员单位组织技术研讨和产品推介的专业会议。
(二)理事、监事单位
1、会费:15000元/年
2、服务标准:在会员单位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下列服务:
(1)定期参加本会的理事、监事会议,参与本会重大事务的决策。
(2)重大活动将优先通知参加。
(3)在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免费进行宣传。
(4)为理事、监事单位主办专题会议,推广新技术、新产品。
(5)支持理事、监事单位做好北京市的智能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和智能建筑工程评估,树立智能建筑典型工程和行业企业品牌形象。
(三)副理事长、监事长单位
1、会费:18000元/年
2、 服务标准:在理事单位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下列服务:
(1)优先提供工程信息。
(2)为企业申请资质提供咨询服务。
(3)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为企业如何应标提供技术支持。
(4)免费在我会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添加链接。
(5)优先向市重点工程推荐企业产品。
(6)推荐并参加北京市智能化优质工程和示范工程评审和优秀项目经理评审工作。
(7)推荐并参加北京市智能化系统工程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编审等工作。
十、后续会费缴纳
应在入会实际缴费月份至下年度12个月内按时缴纳会费,一年缴纳一次。
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
